一位从国内来的朋友对我说,他在斯坦福大学当访问学者时,看到课堂里考试,居然没有老师监考,觉得很新鲜、稀奇。我对他说,美国大学都有荣誉规则(honor code),一般学生都会遵守。
美国学校用荣誉规则,而不是学生规则、纪律或惩罚条例这一类的说法,诉诸的是学生的荣誉心,而不是害怕被惩罚。有的荣誉规则甚至是学生自己订立的,而不是学校行政人员给他们规定的。例如,斯坦福大学的荣誉规则就是学生们在1921年订立的,延用至今,一共有三条。
第一,荣誉规则是学生个人和集体的承诺:1.在考试时不帮助别人,也不接受别人帮助……完成教师打分的作业时,不接受不允许的帮助。2.自己遵守规则,并积极参与保证别人也遵守规则。
第二,教师也必须信任学生的荣誉心,做到考试时不监考,也不采取特别的、不合理的预防作弊措施,还要避免使学生有作弊动机的教学方法。
第三,教师有权利和义务设定学业要求,但必须由师生共同创造能保证学业荣誉的条件。
在大学里,荣誉是两方面的,一是学生自己有自尊,自觉地不作弊,不欺骗,不剽窃。诚实是一种自由的选择,体现的是人的自由意志,而不是被动的害怕被发现,被揭露。二是教师尊重地对待学生,不把他们当贼来提防,对他们给予足够的信任,信任他们的自由意志,相信他们能做出正确的自由选择。